报销比例一般为84%,对于农村低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是“先医保保险报销,再予以国家救助”,也就是先在医院结算时报销比例为60%。在结算之后该低保人员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再此对于剩余部分报销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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