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历史记录,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凡是在我国境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公民,其档案都将得到妥善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历史记录,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凡是在我国境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公民,其档案都将得到妥善保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历史记录,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凡是在我国境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公民,其档案都将得到妥善保管。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为100年,一般可以满足子孙三代人的需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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