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异议期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特殊争议为1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诉讼时效可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未确定继承人、权利人被控制等法定事由中止。中止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时效继续计算;发生在最后6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6个月,应在最后6个月中止时效。未在规定时效内提出诉讼可能导致不予受理,但诉讼时效中止条件可重新计算时效。
法律分析
一、合同异议期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的合同异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法定事由:
①不可抗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6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如果法定事由的消除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届满则为中止事由消除后满6个月。
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合同异议的相关情况,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处理,但法律上明确限定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合法的提出诉讼,则司法机关可能不予受理相关案件,如果存在上述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重新计算。
结语
合同异议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为3年,特殊争议如租赁合同中的拒付租金或保管合同中的物品损毁,时效为1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4年。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中止,如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况。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则继续计算;发生在最后6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诉讼时效的严格遵守对于确保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如有中止条件,可重新计算时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二百条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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