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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闲置的土地吗

2021-01-29 来源:世旅网

村民闲置耕地,如果连续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根据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如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将发包的耕地予以收回。

一、土地闲置多久可以收回

一般来说,闲置两年的土地会收回。闲置土地,是指超过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一年以上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占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下,或者投资额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范围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由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利用。土地闲置具体收回的规定跟要求等等,结合具体的情况不同收回的方式也会不一样,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以区分避免麻烦。关于土地闲置后收回的具体规定跟收回的要求,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二、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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