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个税税率是怎样的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是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劳务费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单位财务人员在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税时,每次收入减除特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下面看下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具体详情:1、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2、36000元~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3、144000元~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元;4、300000元~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元;5、420000元~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元;6、660000元~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元;7、96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元。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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