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可以中止民事诉讼,诉讼案件的审理,应当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被刑事拘留,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中止民事诉讼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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