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籍证明不可以异地开。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由当事人本人回所在地办理的,不需要手续,可以直接开具。如果当事人不能回所在地,可以委托其同一户口本上的家人,携带户口本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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