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到起诉书证明检察院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一定期限内即会开庭审判,开庭的话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限制比较严格。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将开庭的时间、地点等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如果案件公开审判,还会在开庭三日前予以公示。刑事诉讼案件庭审流程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五个阶段。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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