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在天津综合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601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3914;
2、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在河北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73分,对应录取位次为23356;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64分,对应录取位次为7880;
3、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在山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35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8317;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41分,对应录取位次为3259;
4、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在内蒙古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59分,对应录取位次为22377;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78分,对应录取位次为5697;
5、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在辽宁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60分,对应录取位次为21589;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52分,对应录取位次为5371。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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