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保护是为了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认定后享有特殊保护,可作为受保护记录进行仲裁。根据《商标法》,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相同或类似商品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商标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以避免混淆和误导公众。
法律分析
驰名商标是一种无形财富,谁拥有了驰名商标,谁就等于掌握了点金术。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在《商标法》本次修改时,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经过认定以后,中国商标商标就可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
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的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拓展延伸
我国驰名商标保护政策的探讨与实施
我国驰名商标保护政策的探讨与实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为了保护驰名商标的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首先,建立了严格的商标注册制度,确保驰名商标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其次,加强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和加强执法力度,维护了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此外,我国还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加入了相关国际组织和条约,与其他国家共同打击跨国商标侵权行为。同时,我国还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了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认知和信任度。通过这些政策的探讨与实施,我国为驰名商标提供了特殊保护,促进了商标的创造、保护和利用,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品牌的壮大。
结语
驰名商标是无形财富,拥有驰名商标等于拥有点金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在商标法修改中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旨在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认定驰名商标后,享有特殊保护,可作为受保护的记录用于解决侵权纠纷。我国通过建立严格的商标注册制度、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为驰名商标提供了特殊保护,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品牌壮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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