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不一定归男方。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4、婚前由一方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二、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不进行分割,归一方所有;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怎样,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则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子,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离婚时归登记一方所有;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的补偿,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无论如何还款离婚时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