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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四要件有哪些

2020-04-16 来源:世旅网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四要件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

一、妨害公务罪该怎样判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妨碍公务罪的概念和构成形成要件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殴打、捆绑、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特征是:

1、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三、哪些要素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主体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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