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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怎么预约?

2020-10-15 来源:世旅网

法律分析:第一步、登陆网站网址:进入网上预约系统。第二步、查看当前的预约情况和流程,如果确定预约办理,点击“我要预约”;第三步、输入社保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和验证码,确定正确后,点击“登陆”。如果输入的信息正确,请阅读“预约协议”,同意请点击“下一步”继续,不同意请直接退出。第四步、选择要办理的时间,只能选择确定到系统显示的某天的上午或下午,确认后点击“预约”。请注意,一天只能预约一次。第五步、在“请输入办理单位数量”中输入本次所办理申报的单位数,确认后,点击“提交”。请注意,如果只办理一个单位的申报,请输入“1”,如果一次办理几个单位的申报业务,请输入此次办理的申报单位总数,最多只能输入“5”。同时,在此提醒,因为我们在程序中的时间是按照使用企业版设定的,所以请必须使用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第六步、请注意页面提示信息,可点击“预约查询”模块(或等待数秒系统会自动跳转),查看的预约信息是否审核通过。在“预约查询”页面中请注意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预约待审核”,请再次点击“预约查询”刷新(或等待数秒系统自动刷新),直至状态发生变化。如果预约成功,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如果想取消此次预约,请点击“取消预约”;如果忘记了预约办理的时间,可以通过“预约查询”模块查询。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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