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对方未履行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拒不履行判决的债务人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满足未履行义务且具有特定情形。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没给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没给钱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还钱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执行书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三、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未履行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如果是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需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满足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法院将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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