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制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的职责,全面做好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定本办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