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综合分析,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解释,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各地法院、检察院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此外,特定情形下,可将标准降低至前条规定的50%,如曾有盗窃犯罪记录、盗窃特定人群财物、在突发事件期间盗窃等。
法律分析
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分析。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可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应认定盗窃罪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2、其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前条规定标准的50%认定“数额较大”: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他亲友财物;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项。
拓展延伸
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及其适用范围是指在法律上如何判断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盗窃行为和客观方面的物品所有权转移、非法占有等要素。而盗窃罪的适用范围则涵盖了各种财物的盗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贵重物品、电子设备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盗窃罪是否构成,并依法作出定罪量刑决定。因此,了解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及其适用范围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和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分析。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各地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此外,特定情形下,如曾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组织未成年人盗窃等,可按前述标准的50%认定为数额较大。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及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种财物盗窃行为,对法律从业人员和公众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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