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征收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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