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本区、县(市)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其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需要在杭州市入学的各类人才子女、军人子女、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少年。
4.公办学校继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招生。
5.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补招一次。由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如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同意,也可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各校要主动公开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应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除体艺等专门学校,从2020年起,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2021年秋季学期,各校要对本校应到未到学生进行全面摸排,严防违规招生“挂读生”;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将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补助资金和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市)教育工作业绩考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