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是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在经过审理后,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不同处理的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如果是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则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原判决裁定事实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二审法院则会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如果原判事实不清,会撤销原判,要么发回重审要么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如果是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则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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