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超期不申请延续或被吊销许可证的,将被列入食品经营者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均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5年不等。在有效期届满前,食品经营者需要提前申请延续经营许可的有效期,否则将会被视为无证经营。对于未按时申请延续经营许可或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相关部门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诚信档案记录、处罚,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刑事责任。这也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食品经营者已经延续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但其违反相关法规法规进行不合法的食品经营活动,同样会面临吊销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
如果食品经营者需要开拓新业务或者更改食品经营种类,该如何处理已经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在开拓新业务或者更改食品经营种类时,如果与原有许可证种类不符,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取得新许可证前,暂停该项经营活动。如果只是在原有许可证范围内新开设店面或者经营点,需要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报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超期不申请延续或被吊销许可证的,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开拓新业务或更改经营种类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手续。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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