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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后果是什么呢?

2022-01-25 来源:世旅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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