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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有哪些保护?商标法中的商标有哪些

2020-09-07 来源:世旅网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规定:

一、申请商标时应该注意的五个禁忌是什么

申请商标时应该注意的五个禁忌如下:1、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双方必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2、许可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3、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4、许可人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以其被核定使用商品为限;5、商标使用许可中,如果许可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生产相应商品的证明文件。

二、注册商标去哪里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没有进行注册过的普通商标,因为没有经过正规的认证手续流程,所以是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自己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商标如果被他人先行一步进行该商标的注册,那么自己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能扩展范围的,还要承担随时被他人起诉该商标的风险。对于已经注册过的商标,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好处就是可以实现跨类型的保护。

三、注册商标有效期为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专有权受期限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核准后,予以公告。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对其享有专有权的期限。有效期满,商标权即不在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继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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