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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分户后是否能够合并在一起?

2022-10-31 来源:世旅网

农村分户一般是没有坏处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并没有规定分户会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分户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选择的结果,并不强制要求一定要进行分户。法律依据:农村分户一般是没有坏处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并没有规定分户会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分户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选择的结果,并不强制要求一定要进行分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农村户口分户之后还能和父母户口合上吗?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以:1、当事人和父母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并(合)户证明;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农村户口迁出乡镇还能签回原户口吗?

将户口迁回农村要先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婚姻证明、无业证明、毕业证等,其中书面申请报告必须要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村集体成员签名同意才有效,待迁入地户籍管理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回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要不要问一下现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

农村户口和居民户口的区别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1、范围不同。居民户口包括了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其范围比农村户口广;2、居民户口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农村户口则是由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法律依据:农村户口和居民户口的区别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1、范围不同。居民户口包括了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其范围比农村户口广;2、居民户口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农村户口则是由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农村户口分户村委证明怎么写

农村分户证明的书写方式如下:写明当事人的相关信息、所在的具体地区、分户原因以及分户后所在的住址等基本内容。且一般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其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出具。法律依据:农村分户证明的书写方式如下:写明当事人的相关信息、所在的具体地区、分户原因以及分户后所在的住址等基本内容。且一般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其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出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想问一下,我们家都是农村户口,现在孩子在城里租房上学,是随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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