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定向挂牌是通过发布挂牌公告让人拍卖竞争。土地定向挂牌综合体现了招标、拍卖和协议方式的优点。并同样是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尤其适用于当前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具有招标、拍卖不具备的优势,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挂牌出让是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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