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迁户口,仍然在娘家。可以与父母户口分开,单独立户。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要和父母分开单独立户,必须有属于自己所有的独立的住房。
只要具备了这一条件,就可以分户。
所需材料主要为独立住房的产权证。
手续相对简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现住所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立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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