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患方在咨询完专业的医疗律师或者专科医生后,认为医院确实存在过错的;可以把医院的医疗行为及过错写成书面材料,并附上索赔要求与医院进行交涉。也可以让律师代为或协助自己与医院进行交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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