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2、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开始清算。
一、法院公司解散程序是什么
人民法院判令公司解散所应当经过的程序包括有: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通知债权人;进行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等。《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提出解散有哪些条件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
1、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2、申请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3、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企业不能经营的如何处理
企业不能经营的处理方法如下:
1、整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经债权人和投资者认可后独立解散;
2、公司继续存续会给公司股东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破产;
4、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组,振兴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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