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按揭共同还款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协商分割,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共同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需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应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给一方,则属于该方个人获得的赠予,是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并支付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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