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020-02-28 来源:世旅网

发包人不能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该行为属于肢解发包,应由政府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六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六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是: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二、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

1、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商只能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作交给第三人,但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包给第三人;

4、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商再次分包工程;

6、分包商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和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三、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有什么呢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再进行分包的发包工作,把具体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分包商来完成。如果,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包部分工程,可以向其发包部分工程,但其必须通过竞标取得。

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

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设立为不同的标段),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