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2024-03-02 来源:世旅网

法律分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1、侵权期间侵权人获得的利润;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3、协议赔偿金额,侵权人因侵权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

4、法定赔偿金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职权,根据侵权情节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