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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