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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2020-05-04 来源:世旅网

如果个人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一、合同没到期不想干了该怎么办

合同没到期不想干了,解决方法如下:

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尚未期满,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等情形,劳动者不经通知可以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相关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劳动者离职后可否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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