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之后是可以办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将手续时并不强制要求必须要双份的结婚证才能办理,凭借一份结婚证就可以确定其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因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要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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