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老员工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法辞退应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条件包括职业病、工伤、病假、孕期、连续工作满15年等。被辞退需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经济补偿应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分析
一、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老员工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员工辞退,如果属于违法辞退,则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进行赔偿。具体为以下标准的两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1.从事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辞退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被辞退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辞退的老员工,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对于特定情况下被辞退的员工,如从事职业病危害工作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特定期间、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也需要支付赔偿金。被辞退的员工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作交接时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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