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存款如何规定

离婚存款如何规定

2022-03-27 来源:世旅网

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以一方的名义存在,而另一方,尤其是一些整天忙于事业的男性,往往不知道家里的积蓄存在哪家银行,甚至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防止财产漏分,离婚协议中还需要明确共同存款的金额,以及以谁的名义存入哪家银行。如果支付义务人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并根据离婚协议记录的存款信息及时查明存款的支取情况和资金去向。

法官以夫妻名义处理存款。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于要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只检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转移对方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如果能从明细中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金额,而不仅仅是账户余额。

一、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犯法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法。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如下:

1、转移存款:在一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多次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

4、私赠他人:将资产赠与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夫妻一方发现对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

1、对于已经被转移的房产,夫妻一方可以调查具体交易情况。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财产的转移是对方与他人恶意串通所为,则一方可以起诉主张转让无效,进而追回财产;

2、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已经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若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对方企图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对方仍然实施转移财产的行为,一方可以及时向法院汇报情况,法院视情形对其罚款、拘留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