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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征地补偿款构成什么犯罪

2020-06-27 来源:世旅网

村长骗取征地补偿款可能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征地面积、虚报人头数等方式将土地补偿费用占为己有属于贪污行为。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贪污罪会被法院判多久

对贪污罪的,法院判多久按照情节轻重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严重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怎么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量刑是:

1、私分国有资产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贪污罪: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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