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在10-40个工作日,一般在20天左右才可以查询。
正常办理身份证介绍如下:
办证要凭本人户口簿或有18位数字的身份证,到人像采集点照相,再凭回执去申领身份证;如果是15位数字的身份证,首先要到办证中心升位,再凭户口簿去照相。
办理二代证不需自带相片,人像采集点会将采集好的相片打包后传输制证,如果自愿打印相片,则需要付费。如果有事外出的人不能亲自回来办证,可委托亲人持本人拍摄的数码相片或者U盘、光盘里储存的照片,带上本人户口簿或有18位数字的身份证。
查询身份证的办理进度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
1.可以凭借当事人身份证办理回执单,登录派出所的门户网站,根据网页提示查询办理进度。
2.可直接带上回执单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人工查询,若时间不允许或本人不便前往,可致电当地派出所,通过身份证办理回执单的单号,进行人工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管理条例》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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