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重组前债务是否应还?

公司重组前债务是否应还?

2022-02-06 来源:世旅网

公司重整前的债务要还,债务人根据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偿还。企业破产后,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清算组负责管理、清理、分配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分配按照优先顺序,包括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和破产债权。清算完成后,清算组向法院汇报并申请破产终结,未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破产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一、公司重整前债务要还吗

1、公司重整前的债务要还。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后,债务人需要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其计划草案中需包括债权的受偿方案。而在计划通过后,就需要按照该方案进行偿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在重整前的债务是需要偿还的。债务人在申请重整后,需要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按照该方案进行偿还。在破产后,清算组将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对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包括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然后才是破产债权。最后,清算组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申请破产终结并注销公司登记。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