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厂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的责任?

厂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的责任?

2020-04-09 来源:世旅网

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厂矿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风险提示:在厂矿企业的生产、作业中,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