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不退钱违法;美容过敏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美容院应按约定提供服务,未履行应退款。美容过敏可要求赔偿,需有实际损害(财产、人身、精神)和过失行为。过失是指未预见或轻信可避免。
法律分析
一、美容院不退钱违法的吗
美容院一般情况下不退钱是违法的。美容院通常向消费者开具为其办理的美容卡属于预付款性质,是绝对可以退款的。如果是双方达成合同约定的美容项目,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款的则可退还;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就退款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美容院美容过敏可以要求赔偿吗
1、美容院美容过敏可以要求赔偿,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时,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2、首先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害包括三种:财产损害:由于美容使接受者遭受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由于美容使身体的内外有形组织和各种器官的生理机能遭受破坏;精神损害:是指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3、其次是要有过错,美容纠纷中的过错主要是过失行为,一般不会有故意性质。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若虽然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的。
拓展延伸
美容院退款政策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美容院退款政策变更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其中一种可能是由于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提高,美容院为了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保持良好的声誉,决定更加灵活和宽容地处理退款事宜。另外,美容行业的竞争也可能是导致退款政策变更的原因之一,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并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美容院可能会调整退款政策,提供更有吸引力的退款条件。此外,监管要求的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改变等也可能促使美容院调整退款政策,以符合法规要求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总之,美容院退款政策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提升客户满意度、应对竞争、遵守法规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
结语
美容院退款政策的变更可能是为了提升客户满意度、应对竞争和遵守法规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美容院通常向消费者开具的美容卡属于预付款性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同时,如果美容过程中由于美容院的过失行为导致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消费者也有权要求赔偿。因此,无论是退款还是赔偿,消费者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美容院进行协商,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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