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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与夫妻债务问题

2023-10-06 来源:世旅网

夫妻一方欠债可要求离婚,但不影响另一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可要求返还,但需综合认定是否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权人须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欠债是否可以离婚

一方欠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的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夫妻离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一方的欠债,如果不是为家庭日常或者生产经营的支付所负债务的话,属于一方的债务,对另一方不受影响。因此,一方有提出离婚的自由。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或妻任何一方返还。

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五)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怎么认定是否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是否属共同生产经营需综合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当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承担举证责任。

现实中,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债务为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所负,或者债务为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所负,但夫妻双方共享收益,以及其他可以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判断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就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即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结语

夫妻一方欠债是否可以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的自由,包括离婚的自由。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如非家庭日常或生产经营所负债务,不影响另一方。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的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夫或妻返还。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需综合认定,需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方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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