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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法定继承权的原因有哪些?

2021-03-27 来源:世旅网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有;
1、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或被继承人的;
2、继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或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法定继承权丧失的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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