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要看具体情况。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诉案件原告家属能在法庭发言吗
刑事案件中,一般原告(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没有说话的权利,因为受害人家属不是法庭参与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离婚案件能在办理登记地起诉吗
不一定,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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