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应该向欠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或担保人讨债。如果欠款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回债权。
一、欠钱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款人不接电话,联系不上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自然人失踪。根据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由其妻子,年满18周岁的子女或者父母担任财产代管人代管其财产。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人代管的,可以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来代管。接下来就可以找代管人讨要欠款了。
二、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在法院起诉吗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欠钱玩失踪怎么处理
债务人欠钱玩失踪的,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实现本人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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