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卡包括个人医保账户和金融账户,如果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当工资卡,需要到社保金融账户开户行开通并激活,持卡人可存取款、转账、消费等,但是不具备透支信贷功能。另外,社保卡当工资卡还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不同的就职单位可能对工资卡的发卡行有要求,而社保卡的开户行是不能随意变更的,所以,可能有些单位不支持社保卡当工资卡。是可以当做工资卡的,因为办理求职登记可以用社保卡登记。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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