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是政府按行政区划设立的一个职能部门,劳动局行使的是行政机关对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宏观调控,但无权处理一个单位(本局除外)的上司和同事的人际关系,其内设的相关机构只能处理涉及劳动、工伤、社会保险等相关行政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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