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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在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2020-12-27 来源:世旅网

法律主观: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 房地产抵押 的担保范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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