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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权利签订合同?

2022-07-29 来源:世旅网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营业执照。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诉讼中,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未经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盖的产权证和土地证无效。这要看实际情况。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领取了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诉讼过程中,分公司仍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如果没有总公司授权,由分公司盖章的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无效的。《公司法》

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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