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对于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的情况,男方如何还贷款?

对于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的情况,男方如何还贷款?

2020-01-25 来源:世旅网

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支付部分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补偿,加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是否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增加了男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