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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多久才开始判刑

2023-01-04 来源:世旅网

盗窃罪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可以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每个阶段的时限都会有所不一,从而导致立案到判刑的时限有所不确定
盗窃罪的量刑幅度分为以下三种: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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